2021年5月21日,2021年国家心血管病医疗质量改进行动启动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圆满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医疗质量与评价处高嗣法主任,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副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副院长樊静主任出席会议。会议由国家心血管病中心预防医学处副处长、国家心血管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办公室主任李静教授主持,超过5000人次齐聚线上观看了此次会议。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预防医学处副处长、国家心血管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办公室主任李静教授主持会议
首先李静主任代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郭燕红监察专员,向全国同仁转达三点重要精神:一是郭监察专员对国家心血管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近年来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尤其是疫情期间,质控中心协助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管理规范、覆盖心血管系统9个亚专科重点病种和手术的94项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并开展相关培训,持续撰写医疗质量报告,为改进心血管病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医疗质量管理还面临诸多挑战,城乡、区域之间质量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大医院和基层医院的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差距明显,对心血管类慢病管理、康复、健康指导等全链条全程管理还较为薄弱,医疗机构间、专科间协作不足。三是对全国同行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一)要不断完善质控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医疗机构”四级质控工作体系,并逐步向县域、向基层延申。望各省卫生健康部门以年度质量改进工作为契机,整合分散的心血管专业质控组织,统一工作抓手;(二)要持续健全和更新质控指标、标准规范体系。国家质控中心要对接国际标准、前沿,发挥优质资源和专家优势,继续健全临床诊疗指南、标准、规范和质控指标,引领和带动全行业共同遵循,规范诊疗行为;(三)要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评审工作中更加突出质量安全权重。重视质量安全在医院精细化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强化基于数据的医疗质量监测、评价和反馈,树立质量标杆,提升同质化水平。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医疗质量与评价处高嗣法主任解读《2021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医疗质量与评价处高嗣法主任从国家层面《2021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进行了详细解读。高主任首先分别从目标管理的概念、政策分析、SMART法则等角度诠释了制定年度目标的意义,紧接着分别论述了将提高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再灌注治疗率等十个目标纳入年度目标的原因,最后提出了实现年度指标的三大核心策略,一是医疗机构进行院内体系建设,二是加强相关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质量监测、评价机制及激励约束等机制,三是运用质量管理工具,查找、分析影响本机构实现该目标的因素,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副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副院长樊静主任解读《国家心血管病医疗质量改进行动方案(2021-2023)》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副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副院长樊静主任对《国家心血管病医疗质量改进行动方案(2021-2023)》总体部分进行了详细解读。主要介绍了方案的政策依据、编制过程、结构、总体目标、具体措施、时间安排、工作保障及工作要求等内容,强调年度目标的实现需要多部门协作,各级各专业质控组织要将质控工作改进目标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方案的总体目标在于多方协同建立统一高效的心血管病医疗质量管控体系,以质量改进目标为切入点,制定和推广行业标准、规范,强化质控信息收集分析与反馈等,并营造良好医疗质量安全文化和质量改进氛围,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实现心血管病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随后,北部战区总医院徐凯主任、国家心律失常介入质控中心张澍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结构性心脏病中心张戈军副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成人外科三病区刘盛主任分别对“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质量改进行动方案”“心律失常介入医疗质量改进行动方案”“先心病介入医疗质量改进行动方案”“心脏移植医疗质量改进行动方案”四个国家重点行动方案进行了介绍和详细解读。
最后,主持人李静主任再次表达了对参会人员的感谢,希望通过此次会议的召开,为我国心血管病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奠定良好基础。